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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购置生命支持类设备监护仪等项目 (项目编号:0615-234123030147)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3-11-12 浏览:14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购置生命支持类设备监护仪等项目 (项目编号:0615-23412303014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购置生命支持类设备监护仪等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34123030147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购置生命支持类设备监护仪等项目
预算金额:390.35万元
最高限价:390.3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90.35 390.35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呼吸机1批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监护仪1批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输液泵注射泵1批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输注系统1批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旁流二氧化碳监测1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提供能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的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须具备: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不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1室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保山西道2号
  联系方式:022-23626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方式:022-23556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倩、常柳、王洁、杨晓彤、孙亚萌
  电 话:022-2355663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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